审理法院: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案号:(2017)苏05民终9986号
案由:租赁合同纠纷
吕某与苏州吴中区某镇居委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中,吕某作为原审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。该案件主要争议焦点为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以及赔偿金问题。
因一审判决对委托方吕某极为不利,本所律师接受本案上诉方吕某的委托后,苦思积虑,不断梳理案件事实和相关政策,巧妙地借用第三方评估公司报告,就该案除本诉外就吕某投入部分进行了清算,提出合同解除后吕某虽应支付租金,但苏州吴中区某镇居委会也应赔付吕某相应损失。最终该方案被法院采纳,法院撤销了原审两项判决,并判决苏州吴中区某镇居委会应赔偿吕某数十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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